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

討論區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
編號 名稱 位置 座位數 設備器材 適合活動 開放時段 照片 預約方式
1 總館A 總館1F中庭Coffee Corner 7席 1.桌椅
2.電源座2個
小型討論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1F中庭Coffee Corner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
2 總館B 總館B1F討論室 8席 1.桌椅
2.電源座4個
小型討論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B1F討論室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
3 二館A 二館4F越南資料室 10席 1.桌椅
2.電源座4個
小型討論 週一~週五
08:20-17:00
二館詳細開館時間
二館4F越南資料室 預約請洽二館2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1、2632
團體視聽室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
編號 名稱 位置 座位數 設備器材 適合活動 開放時段 照片 預約方式
5 團體視聽室 總館2F團體視聽室 126席 1.電腦
2.數位多功能講桌
3.投影機
4.投影布幕
1.大班上課
2.講座
3.會議
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2F團體視聽室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、2634
展覽空間(請遵守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
編號 名稱 位置 設備器材 適合活動 開放時段 照片 預約方式
6 1F展場 總館1F中庭 1.電腦
2.數位多功能講桌
3.投影機
4.投影布幕
5.展示桌1張
6.電源座2個
靜態展覽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1F中庭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
7 B1F展場 總館B1F中庭 1.展示桌2張
2.電源座1個
靜態展覽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B1F中庭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
8 藝文走廊 總館3F走廊 1.掛勾21個
2.站立式展架1個
3.電源座1個
展覽空間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3F走廊 預約請洽總館1F讀者服務台或校內分機2633
數位學習區
編號 名稱 位置 位座位數 設備器材 適合活動 開放時段 照片 預約方式
9 數位學習區 總館2F數位資源區 25席 公共網路電腦 25 台 提供電腦設備,可用於數位學習、查找資料、製作報告等,但禁止進行非法之網路行為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2F數位資源區 先到先用
10 數位學習區 總館1F數位學習區 5席 1.公共網路電腦 5 台
2.多元支付雲端列印&影印機1台
提供電腦設備,可用於數位學習、查找資料、製作報告等,但禁止進行非法之網路行為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1F數位學習區 先到先用
閱讀區
編號 名稱 位置 位座位數 設備器材 適合活動 開放時段 照片 預約方式
11 期刊閱報區 總館1F期刊閱報區 23席 沙發、茶几 提供學生軟性閱讀空間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1F期刊閱報區 先到先用
12 漫閱區 總館B1F漫閱區 18席 沙發、圓桌 提供學生軟性閱讀空間 週一~週五
08:20-19:30
星期六(單數週)
12:00-18:30
總館詳細開館時間
總館B1F漫閱區 先到先用


圖書館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

第一條(目的)
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營造本校自主學習風氣,提供多功能使用空間,特訂定學習共享空間使用規定(以下簡稱本規定)。
第二條(討論區使用規定)
1.本校教職員生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辦理登記手續,每次2小時,無新預約登記得續用至下一團體登記預約時止。
2.討論區使用人數依現場座位數為上限,使用人數以3人以上為原則。
3.借用人請於預約登記時間20分鐘內,憑有效證件到讀者服務台辦理借用報到手續,逾期則取消該次預約。
4.使用各討論區時,請降低音量、禁止喧嘩,並請自行妥善保管個人物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5.未依本規定辦理認證登記者,雖使用中,仍應無異議禮讓。
6.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告知館員,將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。
第三條(團體視聽室使用規定)
1.本校教職員生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辦理登記手續。
2.團體視聽室使用人數依現場座位數為上限,使用人數以30人以上為原則。
3.社團、學會、系所或班級等活動預約者,應於使用前經主辦單位主管或輔導人員簽准後,憑核准文件辦理場地預約登記。
4.視聽設備如遇任何異常或故障時,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讀者服務台工作人員。
5.場地使用完畢後請告知館員,將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及借用設備器材完整歸還。
第四條(展覽空間使用規定)
1.展覽空間限本校教職員生展出藝文成果與校方活動,不得具商業行為與營利目的,展出期間經人舉報展覽作品有違法行為或損害他人權益,經查證屬實,本館得暫停爭議作品展出,一切法律責任由借用人自行負責。
2.借用人應於借期前一個月,向本館電話預約或至讀者服務台提出申請,雙方確認展覽檔期,展期以一個月期為限,借期包含佈展、展期與撤展所需時間。
3.本館僅提供場地與現有設備器材,不足之展覽相關設備器材由借用人自行準備,會場佈置與借期之展覽品安全維護由借用人自行負責,若為貴重物品,請自行派人現場看管。
4.展覽牆面禁用色彩筆、一般雙面膠、鐵釘……等塗毀損害牆面,若違反規定,本館得要求借用人回復牆面原樣,絕無異議。
5.場地使用完畢後,借用人須會同館員作現場檢視,以確認場地清潔並回復原樣及借用設備器材完整歸還。
第五條(違規處理)
登記借用人應善盡內部設備器材及環境維護責任,凡違反本規定,工作人員得隨時通知暫停使用及請求依本校規定辦理賠償。
第六條(制修訂)
本規定依網頁公告內容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