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明財經科技大學112學年度處分土地及重大資產案件一覽表
中華民國 112 年 8 月 1 日至 113 年 7 月 31  日
單位:新臺幣元
序號 處分資產項目        資產帳面金額 變賣淨收入 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數 處分利得(損失)
成本或重估價值(A) 累計折舊(B) 淨額(C=A-B) (D) (E) (F=D-C+E)  
     
1            
2              
3            
4              
註:
1.土地處分皆須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。
2.除土地外之其他資產成本超過1,000萬元以上及學校認為重大之資產處分(含報廢),應於本表揭露處分情形。
3.變賣淨收入=售價-處理費用
4.每學年第1學期(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)之資料應於2月底前完成公告,全學年(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)
  之資料應於次年8月31日完成公告。